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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锦华街北段(正阳路至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阳县锦华街北段(正阳路至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红线宽40米,道路全线235米,主要施工项目为新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排水管线、道路照明等工程。
2.3建设地点:高阳县锦华街(正阳路至迎宾路)
2.4估算价5269688.25元;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6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0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1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1年至今连续不少于两个月(含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9月9日9:00至2021年9月15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无需到场。
5.3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可在此时间内自行解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定市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联系人:赵小彬
电话:0312-66225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汇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保定竞秀区乐凯北大街翰尊国际
联系人:何孟杨
电话:0312-333668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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