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路灯更新节能改造工程EPC(第一标段)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路灯更新节能改造工程EPC(第一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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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42010020250513005P 报建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数字化应用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505201521244439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路灯更新节能改造工程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光谷时空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王亦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诚康未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曹山 招标联系电话: 13135665203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于力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120563729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区域内现有约2.2万盏高压钠灯替换为LED灯具,加装配套调光电源21037套,对5万盏LED灯增加单灯控制器(增加单灯控制器约为22465套,智能电源盒约为13707套),完成95台箱变的智能化改造,以及配套管理运营平台及业务服务中心建设等。(该项目范围不含中心城试点范围内5000杆多功能杆)。 招标范围: 主要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路灯更新节能改造工程EPC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修补等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8112.500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新管政务[2025]6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54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06-11 18:00 ~ 2025-07-03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8112.50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所有资质(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所有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下所有资质):①设计单位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在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中承担设计工作;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中承担施工工作。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项目。3、项目经理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提供人员以上证件和资料。(2)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EPC)。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如为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含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4、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提供人员注册证书。5、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人员证件(如果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负责方担任,则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含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见下页) 备注: (接上页)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有效证明,应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之中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投标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制作) 。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即为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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