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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详细内容: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片(施工)[变更公告]





【2022-08-18

70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片(施工)项目

(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片(施工)项目复评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3日)具体如下: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孙保林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粤1442006200807435),公路工程一级(粤1442006200807435),建筑工程一级(粤1442006200807435)





朱闪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粤1422018201903241)





刘林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粤1502016201615635)









投标报价





124213752.11(元)





125801453.97(元)





133229761.95(元)









得分





92.88





91.87





87.61









工期(交货期)





560





560





560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省施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省施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省施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6967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58-2625809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住建局二楼

 

 

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2年08月18日

复评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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