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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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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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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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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NRY-2022-04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
预算金额:3821509.64元
最高限价:
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HNRY-2022-04):无
采购需求:
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种植竹子、播种大叶油草籽。
合同履行期限:
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HNRY-2022-04):施工期限90日历天,管护期限60日历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保亭县赤田水库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 (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6)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7)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址:保亭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0898-3230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润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污水处理公司职工宿舍楼B栋B301房
联系方式:0898-88689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兴
电话: 13098924191
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保亭县财政局
电话: 0898-8366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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