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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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北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O)(HBMC-202107SZ-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107SZ-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北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O)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包括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北污水管网工程。结合已建、在建污水管道, 完善此区域污水系统,建设兴信路、金通大道、金裕路、西陵二路、西陵一路、金昌路西延段6段污水主管网管道,共计15.4㎞,包括14.1㎞重力污水管道,1.3㎞压力污水管道; 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流量为5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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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北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O)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1957.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且又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10日至2021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8672519527
电话:
134776748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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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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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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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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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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