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EPC+0,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晃发改审〔2025〕22号(项目代码:2307-431227-04-01-532395),建设单位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总投资为7500.00万元,资金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EPC+0;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县城;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14965.40㎡,容积率1.096,建筑密度10.75%,绿地率30%,配套床位294张,停车位52个。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0层的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13208.90㎡地下室1756.50㎡以及室外活动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单跨最长跨度为8.4米,养护中心共10层,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为40.80米;地下室为院区配套停车场及配套设备用房,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为5.4米;本项目招标金额为6398.78万元。
1.3 工期要求:730天;设计60天;施工570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O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新晃侗族自治县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EPC+0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 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3)运营部分:
①运营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运营时间:15年;
③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配备(设护理部、医务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服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项目满负荷运营时,共设置管理、服务人员 60 人)、安全保障方案、绩效管理方案。
④运营要求:项目收益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环境等)、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机构管理)、项目收益目标等。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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