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山市2021年第四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服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文山市2021年第四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8-12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华]-ZB-2022-33;
2、项目名称:文山市2021年第四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服务;
3、招标控制价:7671748.32元;
4、采购需求:(1)种植面积及基础设施管护面积:种植管护面积2476.5亩,基础设施管护面积4037.92亩 ,以新增耕地核查认定面积(实际面积为净种植面积)为准,基础设施管护以实际管护时间为准;
(2)种植管护:负责项目区内土地水稻种植管护及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水稻等农作物种植管护工作,以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达到验收标准。水稻种植过程包含但不限于种植过程中需要的机械、肥料、农药等生产物资及人工费用,已包括在管护费用中,种子由乙方自行安排采购。水稻种植及管护用水、用电,包含在综合单价里,包干使用。管护地块收割的稻谷归甲方所有,需运到文山州内甲方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1年;
6、实施地点:文山州文山市秉烈乡秉烈等3个村、文山州文山市薄竹镇老回龙等2个村、文山州文山市薄竹镇新回龙村、文山州文山市秉烈乡舍舍村、文山州文山市秉烈乡务路村(大糯)、文山州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铜厂社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证明文件(提供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 上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受贿裁判文书记录并提供书面说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 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企业,请提供相关说明;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的规定”执行。
(2)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3)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4)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按照“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书面声明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网(网址:
方式:网络获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网(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1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网
3.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上午09:00 时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4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网(
(二)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3.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开户行: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8040100100016873000592
4.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5.请各投标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进行保证金确认,以便于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6.保证金退还
6.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文山市旺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龙海路金光数码城一楼
联系方式:0876-30617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新平街道盘龙社区巴厘岛小区C67号
联系方式:19387693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姿收、罗红
电 话:1938769391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