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指标:SO3≥38%、水份≤18%、Loss<25%、CL≤0.3%、结晶水≥15%。
二、供应商按照滦州公司大宗采购员安排,供应脱硫石膏^粉状,要求必须保质保量供应。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四、请各供应商注明日可供货量。要求拉运车辆国五及以上车辆进厂,遵循国家道路运行相关规定,拉运车辆必须遵守承诺书,该承诺书为中标后合同的一部分。
五、纪委举报电话0315-7520626。
六、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的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人报价须符合市场行情,偏离市场我公司有权废标。并将询价函作为报价附加上传,需加盖公章。
八、若卖方出现供货困难的情况,需提前7日提出暂停供货申请,并持续供货7天以上,供货量不能低于承诺量的80%,如卖方不能够履行供货安排,买方将扣除卖方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列入买方供应商管理黑名单
九、经天眼查查询,企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供应商不予入围。
十、投标人本年度初次参与报价,需提供上游合同及相关协议,本年度首次参与脱硫石膏^粉状报价的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参与单位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账号:1300162550805000445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将银行回单上传或交由询价人,如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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