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巢湖市裕溪路东侧皖泵新村B2号楼1-401室房屋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2BTFCJ00673 |
| 委托方 | 巢湖市国信投资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巢湖市国信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赵胜芳,联系电话:0551-82321538。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22年9月9日9:00始至2022年9月26日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9月9日9:00时始至2022年9月2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标的名称:巢湖市裕溪路东侧皖泵新村B2号楼1-401室。不动产权证编号:皖(2020)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15006号。建成年代:2017年。房屋用途:住宅;结构:砖混;建筑面积:110.31平方米;所在层/房屋总层数:4/6层。共有情况:房屋单独所有。土地性质:划拨。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建英房估字[2022]第093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70.50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转让底价 | 70.5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7万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1.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巢湖市国信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支行,账号:20010304128666600000019)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按揭贷款方式:商业贷款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户名:巢湖市国信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支行,账号:20010304128666600000019)支付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的托管账户(户名:巢湖市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巢湖团结路支行,账号:34050177860809666888)支付首付款,具体首付比例按房产所在地现行政策执行,剩余价款在首付款支付后3个月内付清。 注:按揭贷款受让方须自行联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受让方贷款资质审查标准以贷款受理银行的相关政策为准。受让方须向委托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受让方发生资质变化或受理银行发生政策性变化导致贷款无法顺利放款的,受让方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筹款,不得以未完成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转让条件 |
| 1.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转让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限购政策、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 times="" new="" roman";"="">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 times="" new="" roman";"="">”;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76700188013372025 |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400998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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