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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人民政府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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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人民政府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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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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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殷磋商-2022-18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07 23:59:59
开标时间:
2022-06-10 09:00:00
正式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殷磋商-2022-18
2、项目名称: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61,078.81元
最高限价:1061078.8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殷磋商-2022-18001001
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
1061078.81
1061078.8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022年殷都区铜冶镇蔬菜大棚第二期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国家企业公示报告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等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1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31日 至 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1、本项目执行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2、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2.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
《磋商文件》简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3、网上电子交易:
3.1 注册:供应商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等网上电子交易。
3.2 获取《磋商文件》:按本章第3条“获取磋商文件”办理。
3.3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延期的通知: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2条“2.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执行。不另行通知。
3.4《响应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3条第7款“3.7《响应文件》的编制”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5《响应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4条 “4. 《响应文件》的提交”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6《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5条“5《响应文件》的开启”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
3.7 磋商: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及时澄清,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8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供应商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操作规则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3.9 望供应商充分熟悉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人民政府
地址:铜冶镇南铜冶村府前路1号
联系人:乔宇譞
联系方式:15083046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财富公馆东单元29楼
联系人:宋改方
联系方式:18211678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改方
联系方式:18211678482
招标文件:
林州市振林街道化肥厂家属院改造工程
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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