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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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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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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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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1]245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湖北子归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包含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九渡溪艺术创作基地、老林河乡村旅游营地、砚窝台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以及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0857.54平方米,新建广场7366平方米,新建停车场22975平方米,新建花桥河观景平台150平方米,新建游步道731米,新建九渡溪景观水车长10米,新建九渡溪悬索桥长22米、宽2.4米,新建老林河帐篷露营区9635平方米,亲水游憩区1012.10平方米,新建砚窝台换乘中心面积7220平方米,乡村客运服务区面积200平方米,乡村集市面积153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2招标范围:
秭归县九畹溪·花桥河乡村旅游服务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以及施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2)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4)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履约期限:
本项目采取统一招标、分阶段实施的模式,招标人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分节点开展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30天内完成指定节点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在指定节点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36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2年4月-2022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17时3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子归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1号
联系人:邓鹏飞
联系电话:155717777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
联系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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