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3.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0日 至2022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金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及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联系方式:杨慧杰、周家宇、杜晴022-2331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周家宇、杜晴
电 话: 022-2331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