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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公资交(建)告(2022)16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地点:安顺市;
项目规模:安顺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填写参与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2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2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8.2图纸获取方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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