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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拍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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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拍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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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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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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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27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
6年
约2250㎡(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81000
10000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paimai.caa123.org.cn查阅相关资料,于2021年8月26日17:00前按竞买须知要求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展示时间:2021年8月24-25日
咨询电话:0775-4237028 13737561561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1年8月27日9时-11时止(延时的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现状公开拍卖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1年8月27日9时—11时止。
四、本次拍卖标的说明及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加价幅度:200元或整倍数,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成交价的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网络平台收费规定支付。
2、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6、竞拍成功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10000元)转为租赁合同定金,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买受人未按招租方案确定的时间和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则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五、承租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竞买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身份证或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1、标的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化工物品及存在消防隐患等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2、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破坏原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一切装修费用。
3、承租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场地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4、承租期到期后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经委托人同意后,买受人可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且委托人不承担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5、买受人对承租场地建筑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治安等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在承租期间,由买受人自行安装水电,水、电费用自付。
7、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
8、租赁期间,如政府原因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委托人不需对买受人做任何补偿。
六、标的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时间、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买受人权利,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将租赁的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开始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买受人对租赁标的建设、使用按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七、拍卖方式
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中拍平台,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将保证金缴纳至账户,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退/转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现场展示时间:2021年8月24-25日
展示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
2、网上展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注: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成交确认及付款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5:30-18:00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佣金。我公司的账户为(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和标的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租赁手续。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资料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四、移交方式:
1、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移交时以现状移交,面积以实际面积为移交标准,面积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价格。逾期未提取标的的视为违约,标的由委托人收回,拍卖成交价款、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提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及租赁合同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37028 13737561561 15278359163
地 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贵港市覃塘区粮食局粮库部分场地六年租赁权
6年
约2250㎡(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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