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文艺频率2022-2025年广告经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2BFFCJ00183 |
| 转让方 | 合肥广播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2年5月17日9:00始至2022年6月6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2年6月7日9:00至10:00止。 |
|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 | 转让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文艺频率2022-2025年广告经营权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300 | 30 |
|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转让方授权受让方独家代理合肥文艺广播所有广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品牌广告和节目中的软性宣传广告及商业专题广告。受让方对合肥文艺广播所有广告享有独家总代理权。 2.具体详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 |
| 转让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 (一)转让价款支付:转让费用每1个月支付一次,每月25日之前向转让方支付当月转让费用。 (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支付首年成交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或冲抵最后一期转让费用。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竞价。 |
| 三、转让要求 |
| 运营期要求 | 1.经营资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在现场踏勘运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资产范围、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受让方所发布所有广告的播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共同约定,文艺广播广告不涉及医药专题类广告。 3.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的有关广告监审的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广告播出前1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交广告播出稿(成品带)和播出时间表,未经转让方审查批准同意的广告不得播出。转让方审查通过后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动。 4.受让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告播出的相关规定,禁止投播虚假、低俗广告,广告播出量、播出时段等应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执行并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若全国广电系统发生政策上的重大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5.受让方在合肥文艺广播播发的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作品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涉及到党政部门的重大宣传,受让方服从转让方调整广告播出时间。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8.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0.0000pt;">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face="宋体">),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76700188013011601 |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400998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重要: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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