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覆土实验分析与验证设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覆土实验分析与验证设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27
详细内容: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第一章、询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依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询价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现公开咨询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覆土实验分析与验证设备的价格。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建设/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

询价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覆土实验分析与验证设备

1

1.1

便携式密实度仪

密实度不小于0.95

1

1.2

氡迁移扩散槽

尺寸为3m×8m×1.5m,不锈钢槽,带三层隔板。

1

1.3

辐射场分析槽

尺寸为1.2m×1.2m×1.5m,不锈钢槽,待格架。

1

1.4

覆土试验箱

非标加工8个覆土试验箱,要求每个试验箱的容积不低于1.5m³,每个容器内设置隔板。8个覆土试验箱能够组成一个大的容器。同时在容器内设置加热、充气、给排水设备。

1

1.5

控制系统

带压力测试、水分测试、密度测试等在线控制与调控系统

1

2

覆土实验分析与验证设备安装费

以上所述的询价范围仅是概括性的。应答人应参阅询价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图纸、规范、技术规格书、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询价范围,当设备规格参数与技术规格书不一致时,按照询价范围中的规格参数为准。

3交货周期:2022830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5、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日期:20211026日至20211029日。

2)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免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1-64387025/64387026。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点击“登陆”,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找到本次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报价。在“采购文件”和“相关附件”处可下载相关文件。

6、报价函的提交

1)按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

2)各报价人应在202111314时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线上报价,并将报价文件原件(一正二副)邮寄至询价人。逾期送达的报价函,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

联系人:李治明

话:0311-85912168

真:0311-85912784

箱:hsgcsw@163.com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11025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