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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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滨路(凤宾路~惠勤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滨路(凤宾路~惠勤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北滨路(凤宾路-惠勤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梁行审投许[2021]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呈东西走向,西起凤宾路,东至惠勤路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38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新建1-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座,桥长26.85米,桥宽38米,新建1-8米箱涵1座,桥长17米,宽38.7-44.2米。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本工程新排雨水、污水、电力、给水、燃气、信息、照明等管线,其中全线雨水主管管径为d600~d2000;污水管主管管径为DN400~DN600;电力排管为5×3孔CPVC电力管。
2.1.3合同估算价:14311.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1月27日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9日00:00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施工要求质量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须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含详勘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限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管线综合(雨水、污水、电力、给水、燃气、信息)、管线施工图(雨水、污水)、照明、景观绿化(含海绵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2)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3)项目施工:道路、桥涵、管线(雨水、污水)、照明、景观绿化(含海绵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管理(交通转化围挡、交通组织)、场地准备及临时配套工程等工程;(4)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EPC总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投资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中工程投资额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该业绩合同,合同中未体现工程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可提供设计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EPC总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投资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中工程投资额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该业绩合同,合同中未体现工程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可提供设计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08月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8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5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1日17:00时至2021年08月16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中南路86号汇智大厦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编: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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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联系人:
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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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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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15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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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0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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