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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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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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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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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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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
2.2标段编号:DFGC2022005602
2.3项目地点: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
2.4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20.8km,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8.5m,路面宽7.5m,城镇路段路面宽12m。路面状况较差,出现了横、纵向裂缝、车辙、沉陷等病害,需进行老路大中修。总投资额约6240万元,设计合同服务费96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5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成果;其中:
①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送专家评审;
②初步设计经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图审、各专项审查。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咨询、变更、交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等。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改造、道路排水设施修缮、道路病害处置、雨污水井盖和雨水篦提升、路牙更换、交通安全设施、桥面出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该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盐城平台”(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5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止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115154419@,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投标人提前发送邮件,逾期收到的邮件视为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
各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电子压缩包加密,密码自行保管,开标当天在腾讯会议系统中提供给开标现场负责解密的工作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658591136”,“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2030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疏港路北侧丰尚国际十七楼
联系人:丁亚祥
联系电话:153582803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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