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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除磷剂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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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污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除磷剂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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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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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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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SZ22-ZB278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除磷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00 分—2022年7月20日15时30分00秒。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7月20日15时30分00秒。
(二)技术要求:4、验收检验
甲乙方共同对每批次到货药剂进行取样封存,并对封存标签共同签字,相关的标准取样容器、标签由乙方每次送货随车配带提供,无论乙方以何种方式所委派送货人,在卸货现场该送货人与甲方共同采样后对采样样本进行封存签字,均代表甲乙完成了现场共同取样,该样本具有效力。
取样封存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有权随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批次合同货物进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甲方选定,抽样检测流程按通用检测手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乙方应予以接受。乙方如有异议,需在收到检测结果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共同确认其他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否则视为予以认可检测结果。
第一次检测后,若双方对货物的质量认定发生分歧,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复检检测机构进行复测,复检机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复检机构对封样样品进行分析,其分析结果应视为最终结果,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认可。若复检结果与甲方的第一次验收结果相同,则复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复检费用从当期货款中扣除;若复检结果与甲方的验收结果不符,则复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争议处理期间,甲方有权委托其他药剂厂家供货。若乙方申请退换货,甲方仅对双方共同清点现场存放的属于乙方提供的剩余药剂货物进行退货,乙方应在甲方退换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提供合格的替换货物,以免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
(三)格式9:技术条款(服务需求)偏离表“4、验收检验”更正内容同上第(二)条内容。
(四)第七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八条 验收”更正内容同上第(二)条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7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楠柏(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8路泰然大厦17C01单元
联系人:吴小春
联系方式:1353783215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13613046369、0755-88605175转508、507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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