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对XMSW2022-002厦门市税务局PC服务器及厦门税务2022年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税务局PC服务器采购,项目内容:厦门市税务局PC服务器采购,1批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厦门税务2022年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内容:厦门税务2022年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网络设备采购,1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02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2-08-23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0元;采购包02人民币0元;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获取文件。未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08-29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08-29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2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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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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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滕女士
联系电话:0592-5319873、0592-2021996
2、招标代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滕女士
联系电话:0592-5319873、0592-20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