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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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招标主体: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地点:贵州省福泉市
招标项目:2025年第三季度废旧物资销售
二、报名要求
(一)本次招标标的物如下:
标的物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说明
1 废铁 吨 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不进行薄厚区分
2 废不锈钢 吨 不进行型号分类
3 废铝 吨 不进行薄厚区分
4 废旧电缆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5 废旧电机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6 废铜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7 废变压油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8 废旧塑料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9 废旧橡胶 吨 不进行材质分类
1.确认参与投标后,需向我公司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转款请备注“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8月11日下午17点,超过该时间段则不视为投标客户。报价完毕后不承认自己所报价格的客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35460010400043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行 号:103715454601
3.8月12日上午10点进行电话招标,请保持投标电话畅通;8月12日上午11点前无法联系上的视为放弃投标;
4.报价方式:8月12日电话投标时,我公司告知底标价格,客户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为 XX 元/吨,按吨位结算。(废铁报价首轮最高的客户可存在第二次报价资格)
5.合同价格为含票价格,开增值税13%发票。
6.未中标的客户,我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退回。
7.客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2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不收承兑。
8.客户中标后,需向分别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废旧物资购销合同,且3日内还需按对应单位要求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8万元不等(具体以业务人员通知为准),否则视为违约,终止合作,其2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投标物资堆放在我公司指定地点,投标价格为就地价格,中标后其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自行负责。
10.我公司对所售的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客户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11.确定投标的客户请提供以下证件或信息:
①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
③投标电话
④保证金支付单位即为合同签订单位
12.合同执行时间
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30日
13、联系人
多种经营部:侯毅、黄泽涛
电 话:17880932500、15286271699
监督电话:15883836665
邀标函回执
1、本单位/本人已经清楚并了解邀标函内容,了解贵公司废旧物资实际情况;
2、本单位/本人自愿参与此次投标;
3、投标联系人:
4、投标电话:
签名(盖章):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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