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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HBSJ-201809QT-469047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09QT-46904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杜湾村附近。
建设规模:湖北鄂州花湖机场性质为货运枢纽、客运支线机场,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区、转运中心等设施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万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E。
其他: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参照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一批和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准确把握国家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政策逻辑和内在要求,重点结合鄂州花湖机场独特区位优势,深入分析以鄂州花湖机场为核心的“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交通枢纽体系发展基础条件,研究论证项目实施与国家战略和湖北省发展战略的契合度和支撑性,从枢纽规划布局、组织模式创新、信息数字升级、技术装备研发、标准规则制定等方面,研究确定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主要任务与目标、推进实施路径、具体工作方案,对示范效果进行量化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与措施等研究。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总体情况;(2)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申报的基础条件;(3)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申报的必要性与示范性论证;(4)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总体思路及建设方案;(5)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示范效果预估与考核目标;(6)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项目配套政策与措施;(7)调研以及方案的送审、报批;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2.3其他: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鄂州花湖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完成(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0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_分环节汇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滨湖大厦八楼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编:
436000
邮编:
100621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人:
田工、王工
电话:
13971652118
电话:
18698110796、152108220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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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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