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2-SH127低温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80000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低温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内容:低温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系统维保服务;数量: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五、1、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注: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07-13 17:30:00】到【2022-07-2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的文件费用后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07-25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07-25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胡馨文、林晶晶、黄振斌,0592-2279312。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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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2663644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胡馨文、林晶晶、黄振斌
联系电话:0592-227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