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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除治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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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除治服务采购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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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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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PJTHS-2021-050
项目名称:休宁县海阳镇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5万(144元/株;只计算地径 10cm 及以上的枯(病)死松树,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作业完成量进行费用结算)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本项目按单株价格报价,单株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44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海阳镇全域内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服务,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以及”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级(或丙级、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件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
联系方式:0559-753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联系方式:0559-7523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9-752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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