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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及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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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及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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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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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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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及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平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及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113001
2.3建设地点:镇平县刘堂路北侧,人民法院北侧;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包括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等,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中心;立案室、调解室等,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及生活用房等及其他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按已有年份提供)。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4日8时00分至2022年7月8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新版系统(“3.0系统入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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