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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电梯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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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电梯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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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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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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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电梯采购,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电梯12部,其中酒店电梯3部(H1栋一部、H2栋一部、H3栋一部),公共区域电梯9部(S1栋二部、S2栋一部、S5栋一部、S6栋一部、S8栋二部、S10栋二部),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2、履约期限:95日历天(设备交货期35日历天,安装工期3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25日历天内通过质监部门的验收。若需分批次进场安装,则各批次工期按安装工期要求分别计算)。
2.3、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安全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的级别应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联系人:尤子杰
联系电话:155717055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7楼
联系人:郑彩莉
联系电话:189725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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