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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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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双桥区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燃料)项目更正公告 
  
 
  
 
  
 
  
  
  
 
  
 
  
 
  
 
  
 
  
 
  
 
  
 
  
 
  
 
  
 
  
 
  
 
  
 
  
 
  
 2021-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QX-20210008
  
 首次公告日期:2021-08-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原采购要求:
  
 1)本项目所指的生物质颗粒燃料是应满足NB/T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中林业生物质成型燃料或混合生物质成型燃料,农业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属于本项目所指生物质颗粒燃料,燃料等级应满足表6或表7中1级相关要求。
  
 2)生物质燃料分析基低位发热量≥3800千卡/千克,生物质燃料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
  
 3)对成型颗粒,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
  
 4)投标企业应提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完整技术配方,并盖章确认。
  
 5)投标人应提供生物质颗粒燃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包括:NB/T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表8中全部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份检验报告只能覆盖一种规格型号,检验机构应至少具有CMA资质。标书审查过程中,虚假报告为一票否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2、采购文件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
  
 更正为
  
 1、采购要求:
  
 1)产品应按照《承德市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承农字【2021】59号文件精神,符合NB/T34024-2015《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分级指标》中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规定3级及以上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2)生物质燃料热值不得低于3800大卡(MJ/kg),并达到以下技术标准:1.规格(mm)长度小于直径5倍;2.堆积密度(kg/m3)≥500;3.全水分(收到基,%)≤12;4.灰分(干燥基,%)≤10;5.低位发热量(收到基,MJ/kg)≥14.6;6.氮(N,干燥基,%)≤1.0;7.硫(S,干燥基,%)≤0.2;8.氯(C1,干燥基,%)≤0.03。
  
 3)对成型颗粒,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
  
 4)投标人应提供生物质颗粒燃料检测报告,检报告应包括“2)”中全部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份检测报告只能覆盖一种规格型号,检验机构应至少具有CMA资质。标书审查过程中,虚假报告为一票否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1-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
  
 联系方式:王铂 0314-228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北佰顺千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家园21号楼北底商
  
 联系方式 :梁建 18531420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建
  
 电话:18531420747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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