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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资兴市中医医院多功能麻醉机采购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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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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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中医医院多功能麻醉机采购采购(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04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X2022-ZX-016)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中医医院多功能麻醉机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04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X2022-ZX-01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资兴市中医医院多功能麻醉机采购
一项
900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1.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通知书。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资兴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0735-3320411
地址:资兴市资兴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晋宁
电话:0735-3239888、19892421170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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