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等省厅文件精神,我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经企业申请,县人社局审核,以下企业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现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名称
补贴标准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元)
补贴月份
1
通道森泰燃气有限公司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
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湘人社规﹝2021﹞10号
1人
12344.3
202403—202502
2
通道侗族自治县博信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
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湘人社规﹝2021﹞10号
1人
10235.92
202404—202501
3
通道颐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
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湘人社规﹝2021﹞10号
1人
9171.97
202404—202412
4
通道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
1人
11149.47
202404—202502
5
通道侗族自治县湘建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
1人
12131.4
202401—202412
合计
5人
55033.06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通道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地址:通道县人社局1号楼216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45-8621190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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