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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环峰镇城区维护项目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AHCZ2021-024
项目名称
2021年环峰镇城区维护项目工程
发包单位
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环峰镇(城区)
建设规模
主要为2021年环峰镇城区维护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9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见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224586.14元。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1%。
成交价=控制价*(1-11%)。
成交价为199881.66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比选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比选单位为注册地在含山县境内的施工企业。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方式
1、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12:00时止;
2、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地址:含山经济开发区刘小安置房10号楼103室
4、联系人:郑莉
电话:1395666890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成交人按含山县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1年9月15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环峰镇政府项目办(环峰计生办大楼一层);
3、比选人需派代表或法人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到达比选现场,参加比选。(参与比选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否则不得进场参与比选)。
比选办法
在镇政府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只接受已在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报名的单位,同时按时到达比选现场的单位,最终摇号序号以投标单位到达现场签到号为准,签到登记的序号即为对应的球号。
(2)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单位,现场摇中的球号即为成交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成交人。
合同文本
1、合同文本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2、本工程不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监理、发包单位代表、质量监督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经第三方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留3%作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合同签订后支付。
4、履约保证金返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特别1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政府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发包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6)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镇政府提交书面放弃材料,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7)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中标的比选项目全过程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
联系方式:
发包人: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含山县环峰镇梅苑路21号
联系人:严善海
电话:13956617710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经济开发区刘小安置房10号楼103室
联系人:郑莉
电话:1395666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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