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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的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含软硬件采购、部署、维护及开发实施等三个方面,详述如下: (一)硬件采购 采用本地化部署方式,为支撑国航未来3年的数据存储需求,拟采购平台数据容量为180T(按无备份无压缩计),后续具备按需弹性扩展的能力,按照数据增长量预估,5-7年内可以支持扩展至300T(按无备份无压缩计),平台整体计算性能需要满足PB级数据分析计算需要,硬件总体配置在如下主要指标上应达到或超过此要求:CPU(核)>=160;MEM(G)>=1280;I/O(MB/S)>=4000。同时,为满足平台内数据通信及外部互联需求,本次硬件采购需要包含平台内部通信的网络交换设备。 (二)软件选型及部署 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软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软件产品: 一是核心MPP数据仓库软件:依托于本地部署的融合型数据分析硬件平台,进行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核心软件(MPP数据仓库)选型及部署; 二是数据集成产品,基于融合型数据分析平台,能够与核心MPP数据仓库配套的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开发、平台监控、必要的中间件等软件产品,包括进行ETL调度、数据运营、平台监控管理、元数据统一管理等相关产品的选型及部署等。 (三)开发实施 开发实施部分包含软硬件部署及集成、模型优化、数据对象迁移、数据迁移、ETL脚本迁移、应用迁移、接口迁移、性能优化、培训及知识转移等工作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7.硬件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体系需通过ISO9001认证。 8.硬件供应商需具备硬件生产证明或原厂授权的销售资质。 9.硬件供应商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应具备成熟的商用经验,正式超过2年(含)以上,需提供近三年3个大中型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应用案例证明。 10.软件供应商需具备软件产品著作权或原厂授权的销售资质。 11.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为成熟的MPP架构数据仓库产品,且该产品具有3年以上商用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12.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拥有TB级企业级数据仓库应用案例至少2个。 13.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在替代Teradata或其他MPP类型企业级数据仓库产品迁移实施中有1个以上应用案例。 14.开发实施供应商需熟悉航空业务,具备民航业、交通运输业或金融业的数据分析或数据处理类IT项目成功的实施经验,具有相关案例至少2个。 15.开发实施供应商具备数据仓库建设实施经验,具有相关案例至少1个。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17.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职责,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工作职责须至少包括本项目三部分主要工作内容(硬件供应、软件供应、开发实施)中的一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获取的完整企业公示报告(在企业信息页面点击“发送报告”按钮获取)。 3.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不能提供,请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职责,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工作职责须至少包括本项目三部分主要工作内容(硬件供应、软件供应、开发实施)中的一项。 7.硬件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体系需通过ISO9001认证。 8.硬件供应商需具备硬件生产证明或原厂授权的销售资质。 9.硬件供应商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应具备成熟的商用经验,正式超过2年(含)以上,需提供近三年3个大中型企业或政府机构的应用案例证明。 10.软件供应商需具备软件产品著作权或原厂授权的销售资质。 11.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为成熟的MPP架构数据仓库产品,且该产品具有3年以上商用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12.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拥有TB级企业级数据仓库应用案例至少2个。 13.软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仓库产品在替代Teradata或其他MPP类型企业级数据仓库产品迁移实施中有1个以上应用案例。 14.开发实施供应商需熟悉航空业务,具备民航业、交通运输业或金融业的数据分析或数据处理类IT项目成功的实施经验,具有相关案例至少2个。 14.开发实施供应商需熟悉航空业务,具备民航业、交通运输业或金融业的数据分析或数据处理类IT项目成功的实施经验,具有相关案例至少2个。 15.开发实施供应商具备数据仓库建设实施经验,具有相关案例至少1个。 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1.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2.本采购公告为2021年9月15日10:00至2021年9月23日10:00(北京时间),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要求见上文)。 七、项目联系人:白卓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5 联系人电子邮箱:bai_zhuo@airchina.com 八、国航公开采购的声明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我公司通过公开发布项目公告的方式开展采购。为了维护我公司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本网站(www.{wz_now)。 2.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提高警惕。 3.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投标人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核实或举报。 4.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详细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5.本声明长期有效,我公司对本声明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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