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工技公司四海区域耐高温速溶压裂液添加剂采购专有化协议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下订单后,2周内完成货物的交付。 |
| 数量: | 海水基离子平衡剂 150吨、海水基瞬时交联剂 150吨、海水基延迟交联剂 600吨等 |
| 交货地点: | 码头或中海油陆地区块施工现场(包括四海海域),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根据甲方作业计划,未来三年每年预计有10口井以上需要进行海上低渗压裂作业,需要使用到配套的液体,特此提出耐高温速溶压裂液添加剂采购的需求。 采购数量:海水基离子平衡剂 150吨、海水基瞬时交联剂 150吨、海水基延迟交联剂 600吨、海水基耐盐速溶胍胶 450吨、海水基温度稳定剂750吨、淡水基交联剂 75吨、淡水基速溶胍胶 75吨、淡水基温度稳定剂 45吨、助排剂 270吨、杀菌剂 180吨、破乳剂 180吨、破胶剂 90吨、胶囊破胶剂 135吨、柠檬酸 15吨、碳酸钠 150吨、氢氧化钠溶液 135吨、消泡剂 15吨、粘土稳定剂 375吨;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工作量以年度协议下采购订单签署工作量为准。 交货地点:码头或中海油陆地区块施工现场(包括四海海域),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下订单后,2周内完成货物的交付。 |
| 项目所在地: | 码头或中海油陆地区块施工现场(包括四海海域),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不允许通过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交联剂的加工制造或销售业绩,同时还需提供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胍胶的加工制造或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两种业绩可体现在一个合同中,也可分别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两种业绩可体现在一个订单中,也可分别提供。)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信誉要求详见特殊说明 4、设备要求:具备自有的胍胶和其它药剂生产所必须的设备,包括干燥机、反应釜、混合器、离心机、搅拌釜。 投标人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自有设备的采购合同和发票,且发票的日期应在发标日期之前。 5、胍胶溶胀性能测试要求:按SY/T 5764-2007《压裂用植物胶通用技术要求》进行胍胶溶胀性能测试,海水基耐盐速溶胍胶、淡水基速溶胍胶的溶胀性能均需满足:0.6%胍胶加量下5~25℃溶胀10min时可达到压裂液基液最高粘度的80%以上(30℃溶胀4h为最高粘度)的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含第三方章),检测报告需满足以上指标要求。 6、压裂液性能检测要求:按照SY/T 5107-2016《水基压裂液性能评价方法》(静态滤失性能按SY/T 5107-2005开展),以不超过0.6%的胍胶含量配制150℃海水基压裂液,以不超过0.5%的胍胶含量配制150℃淡水基压裂液,并开展压裂液性能检测,淡水基压裂液、海水基压裂液的性能均需满足:交联时间为60~300s,150℃、170s-1恒速剪切2h后粘度≥100mPa?s,静态滤失系数≤1.0×10-3m/min1/2、静态滤失速率≤1.5×10-4m/min,破胶液表观粘度≤5mPa?s、破胶液残渣含量≤600mg/L。 投标人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报告,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需为具有CNAS或CMA资格认证的实验室,检测报告需满足以上指标要求,同时要求以上指标须在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CNAS或CMA认证范围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08日到2022年08月1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2.1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投诉联系人: 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