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夹江县华头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夹江县华头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夹江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夹发改项目【202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夹江县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夹发改项目【2021】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弘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夹江县华头镇川西社区第 3 村民小组。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756.12 平方米,新建周转房建筑面积 3360
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3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3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 4 社
邮 编:614199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833-593101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 16 号楼 1806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31796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8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