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公安局、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通榆派出所、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通榆派出所、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装修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滨海县界牌派出所、通榆派出所、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
3.项目规模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07平方米。
4.合同估算价:49.51万元
5.设计内容主要为:滨海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通榆派出所、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装修设计项目(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和对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给排水等专业配合装饰装修要求且符合设计规范的优化设计。
6.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①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深化设计方案,满足业主及主管部门要求;②2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
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此类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5.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6月8日起。
2.领取地点: 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 提取码:smhw)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章志、王莉亚手机号码:18862088288、13914632376)。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天桥分理处,账号:32050175043600000428,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招标文件费用一律无效。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00 分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5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404605597@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方式进行缴纳。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相关保函(保单)扫描件(指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无特殊情况下,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网上进行退款(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办理)。
已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保函(保单))复印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财务科地点: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总建筑面积*中标单价*10%),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账户以转账进账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或采用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方式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不以中标方单位实施转账进账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或保函(保单)方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完成经审批通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七、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7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404605597@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九、投标报价要求
1.各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是否有竞争性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或有权直接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设计内容主要为:滨海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通榆派出所、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装修设计项目(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和对电气、消防、空调与通风、智能化、给排水等专业配合装饰装修要求且符合设计规范的优化设计。
3.报价采用单价报价。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元/㎡(指建筑面积)。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本次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经评审确定为中标人的,须承担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该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费、设计概算的费用,以及设计变更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付款方式
1.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经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并经图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全部施工结束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内余款全部结清。
4、结算方式: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报告。
设计费=总建筑面积*投标单价。
5、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设计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十二、发布
十三、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公安局、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嵇汝港 联系电话:13914687788
联系人:臧智维 联系电话:152510286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联系电话:18862088288
联系人:王莉亚联系电话:13914632376
电子邮箱:107016699@
滨海县公安局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10分) |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单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 | 设计方案 (82分) | 设计理念(2-5分) | 投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清晰,理念新颖,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 |
| 设计说明(5-8分) | 能对设计方案解读准确,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 |
各专业图纸设计(2-4分) | 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是否符合消防及疏散要求;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
| 主要空间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5-8分) | 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与效果图表现是否一致),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材料选用是否经济、节能、环保;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装修装饰设计 (12-20分) | 突出建筑空间的优点,弱化或弥补原有建筑空间的缺点;体现室内风格与建筑设计的互动与 协调;地面、墙面、灯光的色彩协调,室内空间的细部设计深入。 |
方案设计(6-10 分)
| 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 |
|
照明、智能化系统(10 分)
| 照明、智能化设计的符合性、完善性:2-4 分;照明、智能化系统的成熟性及集成性:1-3 分;照明、智能化设计方案的深度:1-3 分。 |
投资分析(2-4分) | 投资计算内容完整、全面、基本准确。 |
跟踪服务(2-5分) | 提供后续施工过程中方案的深化、调整、咨询等服务根据投标人跟踪服务方案和承诺情况进行审评量分。 |
3 |
项目组成员(4分) | 本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配置如下(不含项目设计负责人):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电气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④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多证书多专业只能按其中一个证书一个专业计,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
4 | 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中须体现建筑面积,如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的,须出具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的相关指标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