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296 | 项目名称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296002001 | 标段名称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监理一标段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张芝山镇
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S336改造工程(K0-120~ K2+400)市政工程,估算造价约17000万元。
二标段:S336改造工程(K2+400 ~ K4+866.789)市政工程,估算造价约17000万元。
三标段:紫荆路(通启路-银杏路)、柳杉路(紫薇路-锡通大道、玉兰路-紫薇路)等市政工程,估算造价约15000万元。
四标段:水松路(梧桐路-杏林路)、常春藤路(天星横河-杏林路)、海桐路(羽杉路-水松路)、紫薇路(通启路-枫香路、张芝山横河-银杏路)等市政工程,估算造价约16000万元。
五标段:合欢路(开发区界-张江路)、槐杨路(枫杨路-玉兰路)、茶花路(槐杨路-枫杨路)、西一环(南二环-合欢路)、彩林路(枫香路-枫杨路、紫薇路-锡通大道)等市政工程,估算造价约13500万元。
(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实际发包为准)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与上述五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以中一个标段。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程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相应招标内容包括标段内但不限于道路、桥涵、排水、管道清淤、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年龄须在60岁以下。
注: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总监,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三)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监理项目(含联合体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该类似业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备注:1.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规模认定以监理合同或审计核定单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体现出该项目含有桥梁的内容,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即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 证明材料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也必须上传至CA系统,此外,如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总监,则载明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即总监未变更过)。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3、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0元/标段,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1日9:30 ,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沿河路25号(沿河路菜场东隔壁)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0513-8900818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4号蓝鸟1号楼A1区5楼
联系人:朱圣杰
电 话:18012224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