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20359
项目名称: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A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8,616.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南区3#、4#学生公寓宿舍粉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738616.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2(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B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7,373.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7#、8#、9#学生公寓宿舍粉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747373.3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A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B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同包1(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A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财务状况报告:A、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B、截止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合同包2(南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维修项目B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每包段售价3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理工大学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联系方式:0916-26416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1890920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海霞
电话:18909203935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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