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赫山区侍郎河及左支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左支渠防汛工程(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赫山区侍郎河及左支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左支渠防汛工程(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益赫发改招核【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含堤防加固、岸线整治、护坡护岸、河道清淤)、防汛工程(含防汛通道、桥梁工程、临时堆场)两大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120.8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赫山区侍郎河及左支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左支渠防汛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胡林翼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侍郎河(西东洲至石牛湖段),起于衡龙桥镇石咀岭村西东洲下游,至于泉交河镇八家湾村石牛湖,河道总长3.94km,总面积约0.3355km2。左支渠(五一桥至故居段),基本沿用X003路线,起点接S321,位于五一桥西侧桥台处经过奎星村、兴泉村、胡林翼村,终点接胡林翼故居遗址。其中左支渠防汛通道A线,位于左支渠西侧,是胡林翼故居通景道路,长3.799km;左支渠防汛通道B线,位于左支渠东侧,连通胡林翼村委,长3.838km。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含堤防加固、岸线整治、护坡护岸、河道清淤)防汛工程(含防汛通道、桥梁工程、临时堆场)两大工程。本项目投资3120.8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1.3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设计阶段工期2个月)。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或水利行业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5 拟任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 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1年8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 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401442。
9.其它
9.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9.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银东社区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
电 话:150737210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山国际广场西栋2101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
电 话:1382578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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