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委托,就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分所装修项目工程监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分所装修项目工程监理
1.2项目编号:ZYZB-[2021]-11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期阶段实行全过程监理;建设阶段、质保期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2.2项目预算金额:39.7万元
2.3监理服务期:涵盖项目建设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事故;
工期控制目标:保证按期完工;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2.6 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限
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即“三表一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拟派其他监理人员应有符合要求的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在申请人单位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2020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4层A座419);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响应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
5.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665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
采购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25533465/0371-56788119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