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院本部六专四室、坑梓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零星修缮提升工程(项目编号:CB-BP-2021-0908-04)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院本部六专四室、坑梓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零星修缮提升工程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院本部六专四室、坑梓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天花、墙面、屋面等部位的修缮,具体施工内容详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伍佰壹拾贰元贰角(¥475,512.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中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核实为准);若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则对此项资格不做要求。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3日起至2021年09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4.2 线上购买: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报名网站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前款证明文件资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办理。报名网站链接如下:点击报名。
4.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8日上午9:30---10:00分。
4.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4.7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五、采购公告查询: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755-23259132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吕工
邮箱:lvwl@calebcn.com
电话:0755-21000402/13430626239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