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资质要求 (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经年审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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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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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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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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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1.勘察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上述拟派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2021年10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6.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云政发〔2015〕57号,项目经理实行压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进行书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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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开标前联合体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投标人合计资质满足上述资质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满足上述财务的要求; (4)联合体投标人信誉满足上述信誉的全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合计人员满足上述人员的要求; (6)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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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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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