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名称: | 合作市40MW“牧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采办、建造、安装及调试总包工程 |
| 竣工期: | 已具备开工条件,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竣工期不得晚于2022年10月31日 |
| 项目概况: | 合作市“牧光互补”40MW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采办、建造、安装及调试总包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甘肃 |
| 招标范围: | 合作市“牧光互补”40MW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采办、建造、安装及调试总包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建造、安装、调试并网。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出资比例: | 100%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有集中式光伏EPC项目经验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安全员B证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须提交简历以证明项目经验。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为牵头方)需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2个容量为40MW(含)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业绩表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并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和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均为已竣工验收,业绩证明竣工时间:以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竣工证明文件:指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验收结算证明)。证明材料须能证明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装机容量、合同金额、竣工时间,否则为无效业绩 。 5、财务状况:投标人(或联合体为牵头方)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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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投标允许组成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不能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合同中规定的一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联合体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08日到2022年07月1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