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DYRHB-GC-2022-017
工程名称: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扩建工程-35kV黄园321线路改造
2.2招标范围: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扩建工程-35kV黄园321线路改造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张家口市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建设单位: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质量标准或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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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备案资料);
2、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 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包括养老保险);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