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涿鹿县大堡镇栽植云杉-蒙古栎1833亩;涿鹿县辉耀镇栽植油松-蒙古栎2212亩、云杉-蒙古栎930亩;二标段:涿鹿县卧佛寺镇栽植油松-蒙古栎5025亩。(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实施地点:一标段:涿鹿县大堡镇(武家流水沟)、涿鹿县辉耀镇(凤凰庄、罗晏沟、穆家沟、小斜阳、左卫);二标段:涿鹿县卧佛寺镇(狼窝、南榆林、太平堡、羊圈)。
(3)工期完成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底完成人工造林工作;整个工程管护期为3年,即从施工年度始到 2024 年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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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或造林工程等相关范围),同时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3.1.2财务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08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开标现场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符合报名资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两个标段自由选择报名(可同时报两个标段),各潜在投标单位最多可以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将按标段顺序进行,如果成为了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一标段以外各标段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