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儒乐湖第二小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该项目位于赣江新区直管区商业用地以东、公园绿地以南、金钟路以西、华庄路以北地块。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儒乐湖第二小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赣新管行发[2022]53号 |
| 建筑面积 | 35546.08 平方米 | 层次 |
5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23870.1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347.67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该项目为城市普通完全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659.07 ㎡ (约51.98亩),总建筑面积约 35546.08㎡,计容建筑面积约 27715.34㎡,不计容建筑面积约7830.7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报告厅、风雨球场及食堂、地下室和室外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最终招标人确定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儒乐湖第二小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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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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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②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
③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本项拟投入人员中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5、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5546.08㎡(含)以上或建安投资19347.67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必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审查备案表中的任意2项或2项以上证明材料。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5546.08㎡(含)以上或建安投资19347.67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备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事后备案项目,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主要施工图、施工许可证中的2项或2项以上材料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5546.08㎡(含)以上或建安投资19347.67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备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事后备案项目,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主要施工图、施工许可证中的2项或2项以上材料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注:本项①、②、③均为不同业绩;施工业绩须可网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企业业绩荣誉
①设计业绩荣誉: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至少具有一个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类(建筑设计类)奖项;
②施工业绩荣誉: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至少具有一个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建设工程奖项;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单位,且只允许按不同专业资质(设计、施工)分工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8、受公告字数篇幅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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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2022年05月31日 至 2022年06月20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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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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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姚超 | 联系电话 | 18679936550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5月30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5月30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