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银行扣款回单(需加盖银行章)或税局开具的凭据(需加盖税局章));
5、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银行扣款回单(需加盖银行章)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凭据(需加盖社保部门章)或税局开具的凭据(需加盖税局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供应商自己参与(填写本次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已在【 “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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