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荔湾区文昌南路龙光西13号物业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荔湾区文昌南路龙光西13号物业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9 |
|
详细内容:
|
投标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荔湾区文昌南路龙光西13号物业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荔湾区文昌南路龙光西13号,学校建筑结构问题影响正常教学使用,并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给工作和教学带来不便,所以对学校部分建筑进行排危改造,现需委托一个工程施工单位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拟修缮约350立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荔湾区文昌南路龙光西13号。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35554.33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①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②提供电子证书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4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4.3 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4 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 号广仁大厦7 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20-83172166 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时00分- 9时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1日
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40号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邮编:510000 |
邮编:510030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蔡工 |
电话:020-81814008 |
电话:020-83172166-81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ualunyibu@ |
2022年8月9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