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惠州地区生产运营药剂采购专有协议 |
| 交货期: | 分批次送货;自订单之日起7天内到货 |
| 数量: | 一批 |
| 交货地点: | 具体以采办订单为准。 |
| 项目概况: | 1、本次投标内容包括粉末活性炭、消石灰、磷酸三钠、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预膜剂、缓蚀阻垢剂、非氧化性杀菌剂、氧化性杀菌剂、粘泥剥离剂,共9项物资;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安全环保公司惠州地区生产运营药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增加调价机制如下:当相关产品或原料价格上浮超出10%,卖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买方认可后,允许卖方提出合同全部价格或部分价格终止执行书面申请,进行协议终止、变更或暂留,且不对卖方进行履约异常处罚。在提出合同终止申请后一个月内,卖方应继续按照原合同价格保障买方需求供应。买方将重新启动项目采购工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当相关产品价格出现下浮,买方有权与卖方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由买方执行方(包括派驻组)与卖方谈判、协商,确定当期订单价格,订单按流程由买方执行方权限领导完成审批。 3、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4、在预估价格范围内,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合同。本项目计划在估算范围内,与最终评标价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年度单价费率合同,如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则以最终评标价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数量签订主合同。主备合同执行顺序以最终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为准,如主合同产品现场应用合格,则持续使用主合同,如主合同产品无法满足现场应用要求时,由需求单位出具相关试验报告后,推荐使用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均不满足要求则终止全部合同。卖方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卖方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协议卖方按照买方《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滨海七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向右500米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惠州)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滨海七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向右500米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惠州)有限公司惠州石化三泥处置及余热利用装置处,具体以采办订单为准。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水处理药剂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3、粉末活性炭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之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粒度,200目;通过率≥95%;碘吸附值≥950mg/g;密度0.4-0.6kg/L;水分≤10%;比表面积≥850㎡/g;氯含量≤0.1%;灰份≤10%,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4、消石灰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粒度200目;通过率≥95%;酸不溶物≤0.1%;氢氧化钙Ca(OH)2≥96%;干燥减重≤0.5%;重金属(以Pb计)≤0.002%;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5、磷酸三钠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PH:11.5-12.5;密度:1.62g/cm3;磷酸三钠含量≥98%;粒度50目;硫酸盐≤0.5%;氯化物≤0.4%;砷≤0.005%;水不溶物≤0.1%;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6、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50%;固含量>90%;水不溶物≤0.5%;溶解时间≤60min;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7、预膜剂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固含量≥20%;活性成份≥42.7%;PH值:3-5;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8、缓蚀阻垢剂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磷酸酯(以PO43-计)含量≥32%;无机磷酸(以PO43-计)含量≤7%;PH值:1.5-2.2,10g/L水溶液;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9、非氧化性杀菌剂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有效氯(以Cl计)含量≥90%;水分≤0.5%;PH值:2.6-3.2,1%水溶液;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10、氧化性杀菌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外观,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活性物含量≥44%;胺盐含量≤2%;PH值(原液):6.0-8.0%;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11、粘泥剥离剂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体现且满足下述技术指标:活性物含量≥2.0%;PH值(原液):2.0-5.0;密度≥1.03g/cm3;CMI/MI(质量百分数):2.5-3.4;杀生率≥99.5(24h)/%;报告须具有检测单位的印章; 12、信誉要求:详见特殊要求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到2022年07月28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