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鉴湖停车场周边景观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鉴湖停车场周边景观提升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芳泉废弃矿山内,北至轨道交通1号线鉴湖停车场,南至上十亩山塘,东临解放南路。
2.2 建设规模:景观提升一期工程范围面积约99亩。
2.3招标控制价: 90万元。
2.4招标范围:鉴湖停车场周边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含慢行系统、广场铺装、雕塑小品、假山塑石、停车场、景观亮化、弱电智能化、配套管线等)及配套管理用房、公厕(含内部精装修)】的地形测量测绘、地质勘察、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设计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评审论证、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类
。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同时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图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
3.2.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21 年 6 月22日至 2021 年6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QQ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284539594@qq.com。报名资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绍兴市年度信息登记资格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纳,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付款方式直接交纳。
公司名称: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334010182600045115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5层1503会议室。
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可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编:312000,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5层1509室,签收人:丁工,联系电话:0575-88589097)。
(2)同时允许投标人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地点。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19楼
联系人: 高工 联 系 人:高颖
电 话: 0575-88586657 电 话:0575-85175816/13806751365
10.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 话:0575-88589097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