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执勤执法交通工具定位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Q2021-Y-C-004-001
2.项目名称:执勤执法交通工具定位设备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服务范围: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下辖各大队,派出所,交警大队及各中队。
5.2 租赁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简要) | 数量 |
| 1 | 北斗定位终端 | 1 、终端技术参数 工作电压:DC9V ~ 36V 工作电流:<60mA ( DC12V ) 温度与湿度:热带气候条件下,-20℃ ~ +70℃,20% ~ 95% 备用电池:3.6V/350mA 外形尺寸:64mmX48mmX24mm(允许偏离±5%) 2、4G 通信模块参数 工作电压:DC3.4V~4.5V 峰值电流:3A 工作温度:-40℃ ~ +85℃ 支持频段:LTE-FDD: B1/B3/B5/B8 LTE-TDD: B34/B38/B39/B40/B41 GSM: 900/1800 MHz 3 北斗双模定位模块参数 工作电压:DC3.0 ~ 3.6V 工作电流:<50mA 热 启 动:<5S 冷 启 动:<60S 波 特 率:9600bps 时间脉冲:1PPS 定位精度:<10m 通 道 数:20 工作温度:-40 ~ +85℃ 跟踪灵敏度:<-160 | 621套 |
5.3 租赁设备配套服务:
(1)全部租赁设备均须接入苏州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类公务车北斗定位系统;
(2)供应商负责为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
(3)租赁服务期限内设备及数据传输出现问题2小时之内响应,一般故障24小时完成维修,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第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后端平台配套服务内容:系统平台运行状况巡检、维护,系统车辆数据录入、核对、校验;系统设备车辆统计、分类、汇总;前端工作(新装、维修、更换、报废)的后台对接,录入、核对及校验;系统平台内前端设备运行状态巡检,筛查;前端设备运行状态的周报表的统计、汇总。
(5)前端平台配套服务内容:新装车辆的线路排查,取电接线定位,设备安装位置选取,设备固定,设备天线布施。维修内容:设备取电故障排查,设备上电工作状态检查,设备信号状态确认,设备参数与配置校对。更换车辆内容:原车设备安装位置查找,设备接电终止,接电口处理,天线拆除。新车设备安装位置,取电接线定位,设备安装位置选取,设备固定,设备天线布置。报废车辆:原车设备安装位置,设备接电终止,接电口处理,天线拆除。前端设备周期性(每季度)巡检的进行。
(6)数据流量:提供szgajk.js与cmiotszgajk.js的两个节点的APN流量卡服务。提供不少于500M/月/卡的流量服务。所提供流量卡必须能与32.90.9.227地址互通。
6.合同履行期限: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系统接入起壹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
2、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7、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4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20日14点00分;
3、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 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执勤执法交通工具定位设备租赁需持续进行,故需在疫情期间开展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5225661-6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联系方式:0512-65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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