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浙华元21-01-3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鸿盛铭邸小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鸿盛铭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诸暨市鸿盛铭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注:小区高层共6幢10个单元,住宅户336户,总占地面积283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323.83平方米。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52124.75㎡,地下总建筑17199.08㎡;住宅49558.511㎡,产权车位282个,88个人防车位。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至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1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菊娣 联系电话:18358540918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
诸暨市鸿盛铭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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